104年地特考題:考點1.緊急避難的責任免除與法人法人代表的責任

考點2.限制行為人的行為效力與買賣契約所產生的債權行為及物權行為

 

一、某甲30 歲,為A 小型租車公司的董事,為公司業務開車且車上有10 位客戶,途中為閃避一煞車失控的貨車以免造成全車人員重傷,因此急轉彎,不得已而撞傷路旁之攤販乙。請問乙得否向甲及A 公司請求因受傷的損害賠償?若甲和A 公司拒絕賠償,是否有法律理由?(25 分)

二、某甲 25 歲,以販賣大麻菸及名牌二手包為生。18 歲未婚女大學生某乙一時好奇,向甲詢問一盒大麻菸及一只二手名牌包的價格。甲表示:若乙有興趣,願以該盒1 萬元大麻菸及該只10 萬元的二手名牌包合併出售給乙,只收乙新臺幣10 萬元。乙在未徵詢父母允許的情形下,表示願意購買並馬上交付給甲現金新臺幣10 萬元,甲隨即將大麻菸放進二手名牌包一併交付給乙。請問甲乙之間共成立多少個債權行為及物權行為?這些行為的效力如何?(25 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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